宁波监管局:扎实做好部门预算闭环管理 推动部门预算监管高质量发展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08:33
宁波监管局:扎实做好部门预算闭环管理 推动部门预算监管高质量发展
宁波监管局积极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强化两种监管渠道,即“线上+线下”监管,深化“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决算审核”闭环管理,以“四个坚持”引领“四个抓好”,做到监管范围全覆盖,动态监管全过程,进一步推动部门预算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抓好制度建设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财政中心工作,牢牢把握“财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紧密围绕财政监管工作大局,加强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结合属地特点,聚焦财会监督职责和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强化政策制度落实,全方位增强干部专业素养,牢牢把住履职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每月办公会议定期汇报反馈机制,结合属地实际,细化制定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监管操作规程、决算审核操作规程等,根据每年预算审核要求及重点,动态调整制定预算审核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履职质效,严格落实“四级”审批制,明确各层级审核人员的职责,确保在审核过程中层层把关、环环相扣、件件有责。三是加强学习,采用“处室领导带头学、业务骨干领着学、集体研讨交流学”的多元学习模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深刻理解政策精髓要义,吃透政策文件精神,准确把握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中的新目标新要求,进一步明晰工作方向,理清工作思路。
二、坚持优化工作方法,抓好日常监管
一是夯实“线上+线下”双轨监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全量数据初步筛查,通过电话、微信、浙政钉等方式进行初步沟通,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开展线下核实,合理运用审核、监控、核查等多种财政监管手段,切实提高监管效率,扩大监管成效。二是强化业务领域联动,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作为监管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将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银行账户年检、决算审核等日常监管任务有机结合,实现预算过程全链条监管,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合规性,扩大监管影响力,强化监管成果利用与转化。三是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加强与部内司局的请示汇报,及时了解并准确掌握最新政策口径、工作要求,保持与兄弟监管局、技术支持的沟通联系,为辖内各家预算单位安排专门的联络人员,快速响应解答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惑,营造财政监管凝心聚力、步调一致的良好格局。
三、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抓好政策宣传
一是转变思维方式,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聚焦预算事前事中环节。随着近年来部门预算监管闭环模式的不断完善,与预算单位的联系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通过与预算单位建立互通互联机制,进一步加强了预算执行的事前沟通,优化了预算执行的源头管理;通过积极搭建属地预算单位信息交流平台,推动属地中央单位互相学习,共同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政策宣贯,多次派员赴属地海关、税务、金融监督等驻甬中央预算单位开展部门预算法规政策宣传与培训,不定期印发《财政监管工作简报》,向驻甬中央预算单位通报近期部门预算监管方面的典型案例或注意事项,推动驻甬中央预算单位提高预算、财务、资产等管理水平。三是把握“探头”“哨兵”“参谋”定位开展调研,全面细致做好对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和政策执行过程的跟踪、了解,通过调研掌握最新动态,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以适当方式向上反映。
四、坚持以查促改,抓好监管成果运用
一是构建日常预算执行监控“小闭环”,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对重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彻底。始终坚持深挖一层,查找预算单位在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可提升空间,主动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监管建议,督促相关预算单位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统一,实现标本兼治。二是夯实预算审核、决算审核“小闭环”,督促责任主体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体推进日常规范与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审核—整改—应用”的闭环管理。同时,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听取预算单位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形成信息上报,推动制度完善,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融会贯通,摆脱预算审核、决算审核、银行账户管理等具体环节或者时间节点,摆脱固有思维框架,站在更高维度,以更宏观、更全面的视角去思考、审视和判断各类现象的本质、关联和影响,从“就事论事”转向“关联全局”,从聚焦单点转向系统性防范,最终推动部门预算监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