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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监管局:坚持“实、细、严”做好农业经营主体 能力提升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09:22

黑龙江监管局:坚持“实、细、严”做好农业经营主体 能力提升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黑龙江监管局认真落实部党组工作要求,立足农业大省、粮食强省定位,坚持以“实”筑根基、以“细”提质效、以“严”守底线,扎实做好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 

  一、坚持“实”字当头,夯实评价基础 

  黑龙江监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细致做好评价各项准备工作,立足大局谋划工作,推动绩效评价起步稳、方向准。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召开局长办公会,明确各环节工作目标与责任,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推进评价各项工作,促进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准确。二是密切沟通协调。加强向部内相关司局请示汇报,按要求报送周报,及时明确相关评价口径和政策尺度。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围绕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实施标准、绩效指标内涵等问题开展深入交流。三是做实工作方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聚焦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法开展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选取资金量大、主体集中、业态多元的地区作为现场评价重点区域,着力提高绩效评价覆盖面。 

  二、坚持“细”字为要,提高评价质量 

  黑龙江监管局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框架,细化评价内容和方法,为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的监督、导向和激励作用提供坚实基础。一是细化重点。紧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核心目标,围绕“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全链条,区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同支出方向,有针对性开展绩效评价。在现有评价框架下持续深挖,在绩效目标、政策制定、资金管理、业务管理、产出及效益等维度不断细化,对接政策初衷和实践需求。二是细抓举措。通过案头分析、实地核查、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一手资料。纵向上,梳理绩效自评报告、资金下达情况、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横向上,对比不同现场评价市县主要差异,锁定评价重点。深入项目主管单位、田间地头,查看主体培育成果、设施设备配备等情况,推动评价结论“接地气、有实据”。与市县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深入交流,面向培育对象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政策落实堵点和实际需求。三是细核数据。加强多源数据比对,将财政资金拨付数据与主体培育台账数据、项目实施进度数据、产出及效益指标统计数据进行交叉核验。重点核查资金使用是否与申报用途一致、培育主体数量是否真实达标、带动农户数据是否有据可查、区域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是否客观有效等信息,推动评价数据真实可靠,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三、坚持“严”字落脚,提升评价成效 

  黑龙江监管局坚持评价从严,以高标准、强穿透推动责任落实,积极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严守评分标准。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规则,严格定量评分,强化定性分析,加强集体研判。对每个三级指标的得分、扣分情况均要求理由充分、证据确凿,做到“打分有依据、扣分有凭证”。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评分规则予以扣分,促进评价结果公平公正。二是严查问题追溯。强化多维穿透核查,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疑点问题,通过凭证溯源、现场印证、关联查证三维发力全面核实。对于不同情况分类处理,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核实项目落实进度,明确责任主体和问题清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积极推进预算执行。三是严促闭环管理。牢固树立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理念,实现“评价—反馈—整改—跟踪—提升”全链条闭环管理。及时向被评价单位反馈情况,督促立行立改,并跟踪整改进度。同时,聚焦评价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根源,积极撰写报送专题材料,推动将评价成果转化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质效的有力抓手。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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