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强监管推出政采领域采购人主体责任行为规范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09:08
绥化市强监管推出政采领域采购人主体责任行为规范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实施者,也是政府采购行为的主体,为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和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财政局依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印发《绥化市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该规范包括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建立全链条管理制度、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等7个方面共28条。
《规范》要求,要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采购人应结合自身实际,完善本系统、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权利制约和内部流程控制,实现制度到边到底,责任到岗到人,将内控管理要求贯穿到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
《规范》提出,要建立全链条管理制度。采购人应强化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描述应当清楚明了、规范表述、含义准确,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
《规范》还强调,要建立采购专管员制度。采购人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实现“一单位一专管员”。
绥化全市各采购人将依据《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推动采购人提升专业化操作水平和内控管理能力,确保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廉洁、高效,有力提升了政府采购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王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