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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创新设立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制度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09:08

绥化创新设立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制度 

?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设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的通知》,通过设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安排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点对点提醒采购人及时签订合同的模式,精准破解政府采购领域“中标后签约滞后”难题,为项目高效履约、降低供应商经营风险、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筑牢“前置防线”,标志着政府采购监管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迈出关键一步。

在以往政府采购流程中,部分项目常因采购人流程衔接不畅、时限意识薄弱、政策理解偏差等问题,出现“中标通知书已出具、合同签订迟迟未推进”的情况。此类滞后不仅会延误项目落地进度,增加供应商资金占用成本与履约风险,更可能引发合同纠纷,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政府采购公信力。针对这一痛点,绥化市财政局经研究梳理,创新性构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制度,将监管触角延伸至“中标到签约”的关键间隙。

据了解,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日常巡查。一是依托政府采购数据监管平台,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开展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巡检的全流程监管,当采购人距合同签订截止日不足10个自然日时将自动触发平台黄色预警通知,巡检监督员可以根据预警提示督促采购人及时签订合同;二是通过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巡检监督员设置距合同签订截止日的提醒天数,随时监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效性。同时,在电子合同管理系统的合同台账中,巡检监督员可以随时查看采购人签订合同所在的具体环节,及时提示采购人按时签订合同。

自制度落地以来,绥化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效率显著提升,未出现因合同签约滞后引发的投诉,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流程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制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升级注入了新动能。 王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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