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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规范评审专家履职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08:58

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规范评审专家履职 
?2025年是政府采购领域深化专项整治、推动制度创新、构建统一大市场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首次联合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2025年作为三年专项整治承上启下的一年,三部门决定继续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巩固前期整治成果。

然而,专项整治过程中也暴露出深层问题:部分采购人存在“重程序轻结果”倾向,部分评审专家则面临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亟需通过制度创新破解痛点。那么,如何让采购人主体责任更好落实?如何让评审专家履职行为更加专业和规范?

以专管员制度破局 补齐采购人专业短板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指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最大的问题和阻力就是采购人不够专业。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在接受采访时说,政府采购专业化首先是采购人专业化,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实现采购人专业化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第一要义。

都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句俗语在政府采购领域竟成了不少预算单位真实的写照,采购人员配备着实堪忧。采购人员流动性大,有的刚熟悉业务便调岗,新老交接易断层;有的身兼数职,财务人员兼采购,业务人员临时接手采购工作;甚至某些预算单位的领导不重视采购。目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明确,采购项目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参与采购需求编制及论证、采购需求审查、履约验收等,但不能解决采购人不专的根本问题。采购人没有责任上身如何做到工作上心?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的天然主体,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至关重要,合法合规开展工作需从内外并重着手。其中,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规范,为采购人的各项行为划定内部准则;法定流程规范则是外部规范,确保采购活动在法律框架内有序进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贯穿于政府采购的全流程,涵盖从预算编报、采购意向公开到履约验收、支付资金等20个关键环节。然而,在实际的政府采购工作中,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指出,采购人“重程序、轻需求”、采购文件“带病上阵”、对供应商进行歧视和差别待遇、评审与履约环节“责任失守”、采购人代表“缺位”或“越位”等,影响采购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为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美国实行“合同官”制度,政府采购合同官是公务员队伍和政府采购系统的一部分。在该制度框架下,政府采购行为均由“合同官”来完成,拥有合同的订立、执行和终止的权力,有权代表政府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并在评审、定标和合同授予等关键环节享有自由裁量权。政府采购合同官还要对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和运用负责,以竞争性谈判为例,竞争性谈判的对象、进程、程序等重要内容均由政府采购合同官负责。“合同官”制度实行权利与责任的统一,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专业化发展。

类似于美国的‘合同官’,我国不少省市推出了采购专办员(专管员)等制度,要求采购人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工作,明确专办员(专管员)职责,加强专办员(专管员)培训,提升专业水平。云南省财政厅自2019年以来开始实行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就要求每个采购单位确定1~2名专办员办理本单位政府采购事项,采购专办员应熟悉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专业化采购能力。湖北省、山东省、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多地推动实行政府采购专管员(专员)制度,建立专门岗位、专职人员,不断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有序规范开展。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补齐了采购人专业短板,有效解决了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采购流程不规范、采购效率低下、队伍稳定性不足及营商环境优化难题。

为了解决评审专家存在的问题,把好专家入库关成为近年来多省财政加强评审专家管理的主要做法之一。甘肃、云南、山东等多省财政厅重新调整专家专业分类标准,限定专家申报专业数量且要求与职称等匹配。甘肃省财政厅对9531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重新调整归类,并规范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抽取使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要求评审专家按职称证书选择参评品目,限制一名专家申请参评品目数量。

严把入库强化培训 力促评审专家规范履职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领域被誉为采购活动的公正“裁判员”,采购结果的严格“守门人”,以及公平竞争和透明度的坚定“维护者”。然而近年来,多地发布的评审专家处理处罚公告揭示出评审专家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利益输送、倾向性评审、打“人情分”等乱象频发,不熟悉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纪律意识淡薄、违规索要评审费等行为屡见不鲜。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公信力,加强评审专家规范化管理刻不容缓。

为了解决评审专家存在的问题,把好专家入库关成为近年来多省财政加强评审专家管理的主要做法之一。甘肃、云南、山东等多省财政厅重新调整专家专业分类标准,限定专家申报专业数量且要求与职称等匹配。甘肃省财政厅对9531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重新调整归类,并规范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抽取使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要求评审专家按职称证书选择参评品目,限制一名专家申请参评品目数量。为筛选出更专业、能更好服务政府采购的评审专家,甘肃、福建等省份提高了入库要求。甘肃省财政厅在征集时要求具备无纸化评审能力,福建省财政厅要求评审专家能够使用计算机完成评审工作。

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角度来看,其专业性主要体现在两大关键方面。其一,熟悉自身参评项目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了解相关领域的常识与行情;其二,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只有具备这两方面的专业能力,评审专家才能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发挥好自己的专业力量。政府采购政策与法规更新频繁,评审专家需持续加强学习,可参加高质量的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知识培训。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研发的30课时评审专家专属必修课,以线上视频形式呈现,为提升评审专家专业素养助力。课程涵盖职业道德、基础知识、评审流程、法律责任及案例解析等内容,由权威专家讲解职业道德与基础知识,行业大咖传授实战经验,专业律师解读法律责任。评审专家借此可系统学习,提升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 崔卫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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