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加大人工智能领域财政支持力度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7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到2030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
《意见》要求,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完善风险分担和投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作用。
中国首个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强制性国标发布
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日前发布,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针对铅、汞、镉、六价铬等4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6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含量提出强制性限值要求。通过标识、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
财政部公告:供应商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无效
近日,财政部发布28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其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6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2则。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8则投诉事项成立或部分成立,其主要内容包括: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错误,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或未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其中,一家中标供应商因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被认定中标无效。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因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问题被警告。
军队采购网:7个评审专家在全军范围内被处罚
本周二,军队采购网公布新一期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名单共包括7个评审专家和2家供应商。
名单详列了处罚原因,评审专家张某因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被禁止2年内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评审活动。评审专家杨某某、李某、陈某、宋某因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被禁止1年内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评审活动。评审专家杨某、刘某因评审错误,被禁止1年内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评审活动。
此外,北京某科技公司、湖南某园林建设公司因围标串标、串通投标,分别被禁止3年内参加火箭军、国防科技大学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江西:倒查13年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日前,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更新公开征集我省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公告》。
《公告》明确,启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受理项目包括:2012年11月以来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国有企业采购等四个领域的项目。
受理内容包括:各类交易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河南: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投标应“评定分离”
近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意见》明确,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应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参照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采用国家有关规定办法,定标可采用核查随机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或其他方法。招标人可将从业经验、投融资能力、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方案、信誉情况等作为选择投资人的重要评定标准。
青海:对电子卖场1年内未实际发生交易的商品进行下架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启动青海省网上超市治理的通知》发布。
通知明确,对已完成框架协议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类目转移至电子卖场框架协议采购馆进行交易;对科研仪器、医疗设备以及农副产品、食品类非标品目或不符合网上超市当前发展需求的类目,统一进行精简优化,从源头上减少供应商违规发布商品的现象。
通知要求,标准化类目商品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商品库中的模板进行发布,严禁发布无品牌、无型号的商品;对于在过去1年内未实际发生任何交易的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启动严格的价格管理机制,对拟上架商品的价格进行合理性评估,防止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商品进入网上超市。
贵州:专项整治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等行为
近日,贵州省启动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内容为: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等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共抽取285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不足5个项目的应当全部纳入检查范围。
山西: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明晰审批权限和责任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加强采购流程管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实施采购,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明确采购业务活动归口管理部门,明晰各类采购业务的审批权限和责任,细化采购预算管理、采购需求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履约验收等关键管控点及其控制措施。按规定应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应招标的项目必须依规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北京: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上新”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本)》。
对比2020年本目录,2025年本目录新增2个大类2个子项,包括:新增“十三、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一)社有企业产(股)权转让交易项目(包括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等);(二)房屋租赁(年租金或租赁面积达到进场标准的情形)”“十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
同时,2020年本目录“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二)市、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软硬件采购、运行维护、项目监理等服务和设备采购”合并入2025年本目录“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大类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