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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政府采购程序违规都有哪些情形?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4日 08:36

常见的政府采购程序违规都有哪些情形?

政府采购活动中,程序违规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常常导致采购活动失败。那么,程序违规都有哪些具体情形。本专题从财政部至今发布的近1600个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梳理出以下情形。

1.未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五百七十八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公布的中标结果与评标报告结果不一致,有失公平公正。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由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确认本项目采购活动违法。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问题限期改正。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三百六十号)

公告摘要:

本机关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中南民族大学存在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关决定对中南民族大学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三百一十二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投诉人综合评分第一,但采购人以对其售后技术支持及运维服务不满意为由,未选取其为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有失公平公正。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限期整改。

2.拒绝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五百八十一号)

公告摘要:

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拒绝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的行为,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本机关决定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五百三十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其在评审现场演示,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3.违规终止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五十号)

公告摘要:

经审查,采购人终止招标活动的理由不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同时,国采中心在收到采购人提交的终止函后,未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即发布终止公告,终止招标活动的行为不当。 责令采购人、国采中心就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的行为限期改正。

4.采购进口产品未获得财政部门核准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三十号)

公告摘要:

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经查,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未获得财政部门核准。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限期改正。

5.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五百六十八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中标公告期间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中标通知书的问题进行整改。

6.投标截止后接受供应商的增值服务承诺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五百三十七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在唱标过程中,中移公司承诺提供的多项增值延伸服务,采购人不应接受,也不应额外加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违规废标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五百一十八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以评标委员会中无采购人代表为由认定本项目评标结果无效,违反法律规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采购人、代理机构自行废标的行为无效,责令采购人废标。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零八十二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国采中心在质疑复核阶段没有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要求,不应该笼统废标,且废标理由不成立。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2成立,认定废标行为无效,责令国采中心就未经采购人同意自行对项目作废标处理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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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四百一十五号)

公告摘要:

举报人反映:本项目公告的废标原因不真实、不具体、不完整,且未将废标原因分别通知所有投标人。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的问题限期改正。

9.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零九号)

公告摘要:

本机关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情形,决定对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三百八十七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在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要求其退出本项目采购活动并签署澄清函,其参评资格未获得合法保障。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代理机构就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问题限期改正。

10.未按法定程序开展单一来源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九十五号)

公告摘要:

本机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存在采购方式适用错误、未按法定程序开展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情形,决定对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1.中标结果未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三百九十一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未公开中标供应商哈尔滨科诺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哈尔滨科诺公司价格分有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问题限期整改。

12.修改招标文件未顺延开标时间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三百八十六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但未依法顺延开标时间。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废标。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相关问题限期改正。


13.未依法告知举报人投诉权利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三百七十二号)

公告摘要:责令代理机构就未依法告知举报人投诉权利的问题限期改正。

14.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三百六十六号)

公告摘要:

本机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存在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责令代理机构就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问题限期改正,并对代理机构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5.未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三百三十五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代理机构未告知其评审总得分及分项得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代理机构就未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的问题限期整改。

16.发布的成交公告内容不全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三百一十四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代理机构第一次发布的成交公告内容不全。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2成立,但未对采购结果产生影响。责令代理机构就未按规定发布成交公告的问题进行整改。

17.将资格审查事项前置到采购文件获取阶段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三百一十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代理机构无权在获取招标文件环节要求其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以其未提供为理由拒绝向其提供招标文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18.采购人代表在评审中发表倾向性意见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八十号)

公告摘要:

本机关在投诉案处理过程中,发现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发表了倾向性意见,决定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9.将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一百五十三号)

公告摘要: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委托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将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的问题,决定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七百五十九号)

公告摘要:

举报人反映: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物业服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且不属于多单位共用物业的例外情形,本项目代理机构无权代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而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问题限期改正。

20.违规拒收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零七十六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开标现场代理机构以“未按要求提供单独法定代表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无法确认身份”为由拒绝其投标文件没有法律依据。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由于出现影响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形,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违规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

21.评标过程未采取通讯管理措施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零六十九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评标过程未采取通讯管理措施,评标结果受外界干扰,有失公正。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组织评标活动的问题限期改正。

22.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工打分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七百一十三号)

公告摘要:

本项目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工打分,未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情形,代理机构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责令代理机构就未按照规定组织评标的问题限期改正。

23.未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未随机抽取专家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六百零五号)

公告摘要:

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存在未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采购信息,未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未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等问题,本机关决定对中国专利信息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六百零一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本项目评审专家未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未依法答复质疑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零五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国采中心存在答复质疑超期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项成立,但不影响中标结果。责令国采中心就未在收到投诉人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招标文件编制有误的问题限期整改。

25.未依法答复询问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八十五号)

公告摘要:

投诉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答复询问的问题限期改正。

26.拒收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二十三号)

公告摘要:

举报人反映:代理机构拒收供应商质疑文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问题成立。责令代理机构就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的问题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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