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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信息公告:四份警告行政处罚,两个老问题该重视了!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7日 08:36

财政部信息公告:四份警告行政处罚,两个老问题该重视了!

财政部日前发布了13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五百零一号至第一千五百一十三号),其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9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4则。
据统计,本次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主要涉及的问题主要为:
1.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3.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
4.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次四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中,2家采购人和2家采购代理机构因为“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和“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两个问题受到了警告的行政处罚,而这两个问题皆是去年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经常出现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应加以重视。
第一千五百零一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评审有误,其应通过符合性审查。2.云南智控公司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根据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确认采购活动违法。
第一千五百零三号(查看详细)、第一千五百零四号(查看详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出,财政部在依法对“贵州特勤局训练基地靶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DXZB2021-043)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设置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贵州省公安厅特勤局、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一千五百零五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7为:正脉教育公司响应产品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投诉事项8为:磋商文件部分评审因素不合理。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5、6部分成立。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7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4、8为无效投诉事项。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
第一千五百零六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3为:其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其报价最低,但未能成交。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询价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五百一十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投诉人未参与本项目磋商过程,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害。2.本项目采购流程不规范,损害投诉人权益。3.磋商小组评审不严谨,损害投诉人权益。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责令采购人就磋商文件编制不规范、国采中心就未依法定程序组织磋商活动及磋商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五百一十一号(查看详细)、第一千五百一十二号(查看详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出,财政部在依法对“2021年泳池水处理循环系统项目”(项目编号:CLZ0121ZJ00ZC71)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湛江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家体育总局湛江潜水运动学校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一千五百一十三号(查看详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3为:招标文件价格评价项占比过低及招标文件内容不明确。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部分缺乏事实依据,部分无效,驳回投诉。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问题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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