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禁止招标文件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类计价内容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9日 08:51
湖南:禁止招标文件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类计价内容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针对建筑工程原材料及制成品价格持续走高,提出材料价格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工程建设各方应进一步增强建设工程全过程中材料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风险应对及防控措施,确保工程正常施工和质量安全。
一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在编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时,应充分考虑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
二是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明确投标报价的基准期、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建筑材料计价风险因素合理报价。
三是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签订时应对可调价材料约定价格风险幅度以及调整办法,合理分担风险。禁止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的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有明显不合理或显失公平的内容。
四是承包方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应及时做好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资料收集、准备工作。当建筑材料价格发生超出约定的重大变化时,应及时汇集相关资料,与发包方积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已签订的施工合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发承包双方可予以协商,参照相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合理分担风险:
一是施工合同中对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以及调整办法没有约定;
二是施工合同中对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以及调整办法约定不明;
三是施工合同中对材料价格风险幅度约定为无限风险;
四是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