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
1、中标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70%计取,低于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
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90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人可按中标结果公告上的服务费金额缴纳至如下账号:
(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