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住宅部分)
弱电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
管理委员会
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
管理委员会
公共服务局、
河北雄安
管理委员会
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
开展
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
4
】
24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
2024
】
14
号)、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关于变更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的函》
、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
-
住宅部分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4
】
009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华景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住宅部分)
弱电智能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
1
项目位置:
位于启动区西北部。
2.2
建设规模:
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约
224699.86
平方米
。
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设备用房,同步建设公服配套等工程
。
项目投资类型:企业投资项目。
2.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
696.146561
万
元;二标段
610.943004
万
元。
2.4
工期要求:
工期为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年
1
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28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
.5
招标范围:
(一)本项目智能化招标范围为:住宅、地下车库、室外工程、配套商业、配套公服等。
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专网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弱电所需立杆及其基础、可视对讲系统(含室内安防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仅做电梯控制柜至弱电控制中心部分的线缆敷设)、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楼宇自控、
智慧供热、能耗监测
系统
等
)
、光纤入户系统、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系统集成平台、紧急求助系统等。同时根据技术要求和相关图纸、规范等,对整个弱电系统工程包括弱电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供应、现场运输、安装、检查、验收、调试、培训及维保(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
不含精装户内面板安装
(除可视对讲、报警按钮及红外幕帘),同时考虑每户预留三张门禁卡(含数据CI)
。
(二)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及协调
。
(
1
)
智能化专业
施工
单位须与机电、消防、给排水、送排风、变配电、精装修、电梯、外管网、景观小市政、电信运营商等相关承包单位协调,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及详细的工作界面。
(
2
)
智能化专业
施工
单位有义务对图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修改,但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设计人、发包人的认可,相关费用包含在材料设备价中。
(
3
)智能化专业
施工
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完成
BIM
的建设及应用的相关工作。
2
.6
本项目分为
2
个标段。其中
其中一标段为
13、15、16地块
弱电智能化工程
;
二标段为
11、18、19地块内
弱电智能化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最低要求:施工资质:具备以下
1
、
2
之一 :
1.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
同时
满足下列
①
和
②
要求
:
①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
近
5
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
/
竣工
/
交工验收报告
/
鉴定书等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
1
个
已经竣工或完工的合同金额在
400
万元
及以上的
民用建筑
智能化工程
业绩
。
注:民用建筑: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
(4)财务要求:
提供
202
2
年度
、
202
3
年度、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
若
202
2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2
4
年度
的
财务审计报告
;
若
202
4
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若为联合体申请则联合体中任一方提供即可
)
。
(5)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
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加密锁号一致的行为
;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
或
“
严重违约
”
或
“
重大工程质量
”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
⑤
项修改为本条)。
A.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
B.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
p
项修改为本条)。
C.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
r
项修改为本条)。
D.
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
“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E.
被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量化评价结果被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
以上
u
、
v
、
w
、
x
、
y
、
z
、
A
、
B
、
C
、
D
、
E
与(
5
)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
A
、
B
、
C
、
D
、
E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投诉与答复
”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
招标
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其所承担施工内容对应的上述资质最低要求;最多接受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款要求;②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⑤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可由联合体各方协商确定;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
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
00
秒至
202
6
年
1
月
23
日
8
时
59
分
00
秒
(北京
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
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
交易平台
”
)
的
“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
5.1
款
下载招标文件
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
和
CA
办理
的投标人不必重复
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6
年
1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00
秒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
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
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
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
7
. 开标
形式及
地点
开标形式
: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kb.xaprtc.com
、
https://www.xaprtc.com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
“
交易平台
”
中
“
我的投标项目
”
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
8
.
公示与公告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三期项目部(住宅部分)
联系人:
张经理
电 话:
1861177728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
丰华谷一区
C1
座
502
室
联系人:
陈工、
周
工、刘工
电 话:
0312-5609973
电子邮件:1805571172@q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8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
7.8.
5
014.3
30
0
版本编制。
10.9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
异议和投诉
(
1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
)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
3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工、周工、刘工
电 话:
0312-5609973
电子信箱:
1805571172@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20
号世纪兴源大厦
8
层
(
4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电话:
0312-5620123
,邮箱:
yshhjjjyjd@163.com
。
10.11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2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10.13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