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南郊中学安保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南郊中学安保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 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2月以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2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 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申请 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 本项目;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9)供应商需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陕西省外投标人还须出具承诺书( 承诺 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