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GL25-09G.
合同包1(武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G344西段新增交通设施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55,406.3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55,406.3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武功县公安局交警大国道G344武功西段新增交通设施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55,406.34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武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G344西段新增交通设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武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G344西段新增交通设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法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被授权人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企业资质:供应商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10)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1.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武功县后稷东路
联系方式:1839106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亘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杜陵西路中海曲江大城君尚府46幢10404号
联系方式:18192742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阿香
电话:1819274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