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岳坝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策: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如有最新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岳坝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5)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 ),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1.经办人持企业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磋商文件。
2.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