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1、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己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成交)合同向相关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http://39.104.85.103/zcdservice/zcd/neimeng)
2、开标评标服务专线15949411084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科尔沁左翼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保康镇
联系方式:15204845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左翼中旗分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左中旗保康镇教育园区洪格尔大街与宝龙山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3948452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1394845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