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KTZBG-2024169(招标文件编号:KTZBG-2024169)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水罐消防车项目三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合同包1)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体育路 151号
中标(成交)金额:236.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包2)
供应商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扬华路8号新扬产业园C2 幢
中标(成交)金额:2821.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合同包3)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 1515 号
中标(成交)金额:49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合同包1) | 18吨水罐消防车A款 | 光通牌 | MX5360GXFSG180 | 2辆 | 1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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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包2) | 18吨水罐消防车B款 | 捷达消防 | SJD5380GXFSG180/BCA | 13辆 | 2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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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3 | 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合同包3) | 24吨水罐消防车B款 | 金盛盾 | JDX5420GXFSG250/B6 | 2辆 | 24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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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书华、高辉、林烽、卢振沪、韩方颖、齐锋光、洪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参考如下所列标准下浮20%。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采购费率1.5% ;中标(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货物采购费率1.1%;中标(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采购费率0.8%;中标(成交)金额1000-5000万元,货物采购费率0.5%;(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账号:7612110182600018475。合同包1中标服务费:23968元;合同包2中标服务费:152040元;合同包3中标服务费:46848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285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1:
1、资格审查情况:
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单位授权书未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的要求,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湖北三六一一特种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润泰救援装备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湖北三六一一特种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润泰救援装备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湖北三六一一特种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润泰救援装备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均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均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
4、合同包1中标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评审总得分:100分。
合同包2:
1、资格审查情况:
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六一一特种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润泰救援装备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六一一特种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润泰救援装备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
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六一一特种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润泰救援装备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均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均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
4、合同包2中标人: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100分。
合同包3:
1、资格审查情况: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
湖北三六一一特种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牡丹江森田特种车辆改装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均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均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
4、合同包3中标人: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1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高助理、0591-87089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赵斌、陈东英、陈焕亮 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斌、陈东英、陈焕亮
电 话: 0591-8780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