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车辆装备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单位遴选
二、项目编号: 2024-JL09-F105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地点 |
中标人数量/个 |
服务周期 |
1 |
车辆装备维修保养定点服务 |
北京市通州区 |
3
(按照5:3:2的比例分配中标任务份额)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人有权根据保障情况延长服务期1年。 |
车型:
1.小型车X台:包括红旗、传祺、奥迪、奔腾、迈腾、帕萨特、猎豹、荣威550、BJ80、尼桑、猛士、江铃、长丰等型号车辆。
中大型车X台:包括考斯特、金杯、福田、江淮、全顺、依维柯、东风运输车、金龙大客、宇通大客、安凯大客、大通T60、斯太尔、天河、中卓时代、陕汽等型号车辆;
其他车辆X台:包括地面电源车、清洗车、液压油泵车等型号车辆,维修范围仅限于车辆底盘部分。
2.服务期内新增车辆按上述要求执行。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年度预算: 70万元 ;
※3.最高限价: / ;
※4.本项目确定 3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
(六)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
(七)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得被“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期内;
(八)具备国家一类汽车维修资质(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以及一类维修经营资质企业应有的设备、设施、技术、管理、环保和资金等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
(九)本项目承修单位地址需在北京市内,提供地图坐标等证明材料;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十一)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 12 月 2日至 12 月 6日,每日上午 9 : 00至 11 : 00 ,下午 14 : 3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国家一类汽车维修资质证书(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以及一类维修经营资质企业应有的设备、设施、技术、管理、环保和资金等条件;承修单位地址在北京市内的地图坐标等证明材料 。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
(六)联系人:董文博18518599511 袁付敏15633867928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12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安徽省招标集团北京分公司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助理/崔助理 (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010-66877590
移动电话: 15978844177/15531697428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助理
办公电话: 010-6687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