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JH-CS-ND-2024047(招标文件编号:FJJH-CS-ND-2024047) 二、项目名称:寿宁县寿泰溪坑底段防洪工程(龙井村、地洋村段)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8号服务外包产业园B-10座411、413、418室 中标(成交)金额:14.390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寿宁县寿泰溪坑底段防洪工程(龙井村、地洋村段)监理服务 | 整个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直至缺陷责任期完毕,具体以委托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监理工作;配合施工结算审核以及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服务监督。配合业主竣工报备、资料归档。 | 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秉承“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代表采购人的利益,在采购方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式,依据合同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完成控制和协调,完成对项目合同的执行以及项目文档资料等的有序管理,并做好项目验收后的服务,最终圆满完成项目建设。 | 从本项目准备阶段到验收合格完毕(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资料移交备案全过程监理。 | 遵照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收受被监理者的任何礼金。 3、不泄露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起负担的建设任务。 8、不泄露所监理的项目需保密的事项。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朝明、陈依松、吴凯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定价人民币伍仟元(¥5000)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采购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881410000033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各报价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各报价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成交人: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8.5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坑底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坑底乡坑底村街道16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305557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小毛 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毛 电 话: 0593-2833276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