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政执法辅助人员及后勤人员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12598
项目名称: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政执法辅助人员及后勤人员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10000
最高限价(元):4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4个月。(本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上一年度履约考核结果确定合同续签或终止。本次采购为12个月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下一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合同签订后48小时进场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23910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024-31271656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21011556997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巍、金玲、吴梦、王怡、夏波、陈雪婷
电 话:024-3127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