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未被锁定,且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②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
③投标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
(注:需要提供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业绩要求: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2宗由投标人总承包完成的水蓄冷罐体或蓄冷水池项目,蓄冷量大于等于5600立方米并投入运行时间不低于一年的同类型水蓄冷项目成功案例。案例证明文件包括项目合同和业主证明文件,以及涉及项目的发票扫描文件。
(注:不计算联合体承接的项目,以完工工程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验收证明及业主证明文件、图纸对应的水蓄冷罐体或池体相关内容。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甲乙双方盖章页;业主证明文件(含业主公章)的内容包含:系统已运行时间、系统稳定性情况。所提供的合同、发票扫描件、验收证明及业主证明文件应体现投标人业绩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