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虎林市新乐乡富荣村、连山村农田路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虎林市新乐乡富荣村、连山村农田路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4年07月-2024年09月)。 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供应商承诺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情形。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根据鸡西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本项目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格承诺函、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表、开标记录表、评分结果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等。除上述公开的内容外,投标(响应)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