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对某部电动防爆牵引车及防爆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某部电动防爆牵引车及防爆叉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CLF24ZJS00JG18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 万元)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5吨电动防爆叉车 |
2 |
115.00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付 |
浙江省舟山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
|
2 |
0.5吨电动防爆叉车 |
2 |
38.60 |
3 |
10吨电动防爆牵引车 |
4 |
98.00 |
4 |
5吨电动防爆牵引车 |
2 |
29.70 |
合计 |
电动防爆牵引车及防爆叉车 |
1批 |
281.3 |
说明 |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6.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或重大质量问题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7. 不在政府、军队相关部门禁止采购期内,未被政府、军队有关部门采取暂停或注销资格限制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采购管理部门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 供应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整车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型式试验合格证,(1)证书在有效期内(以开标日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2)已过期的,提供原证书复印件以及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者提供原证书复印件以及已审查通过相关证明。
11. 供应商应针对此项目提供保密承诺书。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需为国产自主可控品牌。
14. 已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
(一)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二)具体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保税区支行
帐 号:33150198414500000997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购买时间
2024年 10月 18日起到2024年 10 月 25 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刘卓敏,联系电话:021-80510196、15073821367,邮箱:shanghai@chinapsp.cn)
(二)购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吉路778号浦发江程广场1号楼526室
(三)购买方式
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五、申购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步骤1:线上登记,供应商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登录&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即可(无需进行“上传资料文件”、费用缴纳”等步骤)。步骤2:线下打印,供应商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公告-下载中心”下载已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进行打印;
(二)供应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整车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型式试验合格证。1、证书在有效期内(以开标日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2、已过期的,提供原证书复印件以及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者提供原证书复印件以及已审查通过相关证明;
(三)提供满足“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备电动防爆功能,同时拥有防爆叉车、防爆牵引车整车制造资源、能够提供整车”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军内单位、国家高校、科研机构等无营业执照的非营利性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五)提供以下声明函:
1、我单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未被军队有关部门采取暂停或注销资格限制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
2、我单位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没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我单位为非联合体投标;
4、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单位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况。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上述材料第(一)-(四)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第(五)-(七)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原件。
审核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二)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的,招标人可以视情延期组织项目开标评标活动。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齐工
联 系 电 话:18658067298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万科云谷中心28幢501室
联 系 人:刘卓敏、李阳洋、李宇恒、莫昆敬
电 话:021-80510196、15073821367
电子信箱:shanghai@chinaps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