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宋家镇中心小学二期框架操场建设项目师生厨房餐厅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宋家镇中心小学二期框架操场建设项目师生厨房餐厅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 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加盖原色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39614601@qq.com,并联系通知代理机构。3.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