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伊春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伊春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1、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专区--系统操作手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本项目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场,开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签到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解密。
4、竞争性磋商需二次报价的,供应商自行准备二次报价所需要的电脑及网络。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二次报价,任何原因导致的二次报价上传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公告中与本条不符的以本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