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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20:3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2233
项目编号: HXD2024-ZB-113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罗山中学惠安体育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 2.5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1:3.3、3.4、3.5、3.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时间 2024-09-11 18:24:53 至 2024-09-19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10-08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时间:2024-10-08 09:00:00(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参加磋商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 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 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锁业务及 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7188588,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 层 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见面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 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6.招标代理费: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收取。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金水街007号 联系方式: 0953-5090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七层707室(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951-3938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玉明 电话: 0953-509074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彩琴 电话: 0951-3938377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