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珍贵乡土树木科普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珍贵乡土树木科普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04-06-04F-2024-D-E1693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546323.78元(含税)
1.5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40日历天完成并通过验收。
1.6项目地点:惠州市博罗县。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场部内,面积约8000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珍贵乡土树木科普园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含树木园园路铺装、绿化植被、植物科普宣传栏等内容、规模总投资62万元。
详见 附件1: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珍贵乡土树木科普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
详见 附件2: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珍贵乡土树木科普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响应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一)
3)本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提供响应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一)。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方式:
1.1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1.2网上登记获取
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登记,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记参加。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所有的附件可在网页首页查看)
(2)“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下载磋商文件。
1.3现场登记获取
现场文件获取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四号2栋3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惠州招标中心。
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登记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经年审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8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3.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8月27日09:30时(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2.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四号2栋3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惠州招标中心开标室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以下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
(1)迟于响应截止时间递交的;
(2)以电报、电话、电传、传真形式递交的;
(3)密封不完整的。
五.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8000元整
六.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诚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象头山林场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3502208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云山东路4号云山大院2号楼3楼
项目负责人:刘伟胜、庞文勇、李月
项目联系人:李月
电话:13360867667
邮箱:gczb_yw1@126.com
邮编:516000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3110910037672416931
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珍贵乡土树木科普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