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珠江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XM231999240700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珠江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珠江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预算金额:1259105.3元
2.4项目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16号。
2.5项目规模:装修面积355.71平方米(使用面积)。
2.6计划工期:60个日历日。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要求的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安防施工达到公安局验收标准;空气及环保检测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投标人所属的组织形式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3.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投标人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投标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7投标人须承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且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批准,不将除劳务分包以外的任何工程内容进行分包;不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一年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2.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4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
(1)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存款账户信息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证明材料。
4.4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5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五、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投标人门户网站(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投标人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
6.2递交方式: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16层)开标时纸质文件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16层)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交通银行智采平台投标人门户网站(bocom-gys.bankcomm.com)上发布。
九、其他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2中标人原则上应在招标单位开立结算账户(含辅助帐户),便与后续费用结算。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4本项目所需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登录www. hljcygl.com ,进入下载专区,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下载“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非联合体投标适用)2017.03.02.pdf”版本,投标承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下载“投标人承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适用) 更新时间:2015-04-21”版本)。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9.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9.6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8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1-84628723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27层
联 系 人:毕女士
电 话:18904510899
授权E-mail:chenyicaigou@163.com
日期: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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