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空调维保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项目编号:37JD-0401-2024-02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
(二)项目内容:装备场所空调维保,设备详见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中央空调 |
EK 吸顶式室内机 |
台 |
43 |
1 |
中央空调 |
EK 吸顶式室内机 |
台 |
6 |
2 |
精密空调 |
EK 12.5KW |
台 |
2 |
3 |
精密空调 |
EK 7.6KW |
台 |
1 |
4 |
防爆空调 |
湿美 BKFR-2.5 |
台 |
2 |
(三)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乙方负责对保修设备出现的故障进行应急维修,提供故障维修所需要的材料。
(3)提供1年12次(每月1次,每次间隔时间大于20日,结算方式按次开具合规发票)巡检服务(检测压力,补冷媒、清洗滤网、换季维护等),并出具空调巡检服务报告,确保空调满足使用要求且正常工作。
(4)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空调改造等相关工作。
(5)乙方提供维保合同内精密空调配件滤网1个,室外机风扇1个,中央空调的滤网2个,室外机风扇1个;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配件放至甲方指定位置。
(6)乙方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故障保修响应时间≤30分钟。
(7)自乙方接到甲方保修电话起,乙方服务工程师到达甲方现场不超过8小时,1个工作日解决故障。
(四)维保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五)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六)最高限价:7.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的注册登记材料(事业单位参与投标的,以事业单位法人证认证书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须为非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参加招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
7、投标公司提供近3年类似案例,不少于5个,技术支持维护人员需有特种上岗证,人员需要制冷与空调安装修理作业证。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算的前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是2024年5月15日,前三年是指2021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24年5月31日(含)前通过邮件与我单位联系报名(邮箱:1413594467@qq.com),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保密承诺书原件;
5、书面承诺函;
6、相关品牌案例证明及人员证书。
招标单位将于6月5日前完成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并发放正式谈判文件。
六、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6月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七、竞争性谈判地点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石河子市152团十连马鞍沟301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81051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