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51010023210200023059[2023]00284;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1。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5988124。四、服务范围: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实业街院区、太升南路院区及东城根街院区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含:保洁服务,运送服务(勤杂工搬运、中央运送等),洗涤管理及服务,导医导诊服务,机动车管理(实业街院区地下室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专项保洁服务,运维技术服务(水电、锅炉、空调、电器、家具等设施,房屋及配套设施的运行、巡视、维修及维护)。五、服务要求:一、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 准、行业标准。二、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负责,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三、本项目涉及的消防设施维保、电梯维保及年检、空调及弱电系统的维护(修)保养服务由采购人负责。四、本服务项目涉及的水、电、气等公共能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五、本项目涉及产品采购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的该产品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六、服务标准:(一)负责医院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对服务范围内的物业场所进行日常和计划保洁、消毒,做到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和监督,做好记录备查,并配合采购方做好定期的卫生检查工作。投标人在保洁工作中的设备、器具、清洁剂、消毒剂、垃圾袋等物料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各科室、病区、病房、公共场所及洗手间的保洁工作:包括天花板、墙面、地面、水槽、便槽、洗手盆等房屋配套设施,保证无异味、无污垢、无积水,干净整洁。卫生间按照“厕所革命”的要求按时巡查,及时维护卫生间配套设施,补充厕纸和洗手液,保障配套设施正常使用。(因字数限制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