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服换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服换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③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提供由公安部编辑的《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或《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入围企业目录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经销商,提供其生产厂家入围公安部编辑的《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或《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入围企业目录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收款收据)。
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