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器材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委托,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防静电器材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防静电器材
1.2 项目编号:ZKGS-ZB-20230154
1.3 项目概况:
包号 |
装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投标限价(元) |
★总价投标限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防静电器材 |
平米 |
18017.2 |
169.00 |
3044906.8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产品交付 |
威海、高密、齐齐哈尔、海拉尔 |
2 |
防静电器材 |
平米 |
17491.82 |
169.00 |
2956117.58 |
济宁、沈阳、双辽、吉林、赤峰、包头、本溪、大连、长春 |
3 |
防静电器材 |
平米 |
16610.0356 |
169.00 |
2807096.02 |
鞍山、延吉、丹东、普兰店、金州、瓦房店、潍坊、四平、公主岭、牡丹江 |
备注 |
★1.投标人投标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投标现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总价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2.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范围涵盖同类产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内单位可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编制体制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2.5 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2.6 投标人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2)特定资格要求
2.8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9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0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明;
2.11 投标单位须具有生产、营销、售后服务该产品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调试检测等各种保障条件;
2.12 投标单位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产品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相关知识产权的起诉;
2.13 不接受联合体;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时间:2023年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至2023年8月29日16时00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签字并加盖公章;领取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b)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内单位可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编制体制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d)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d)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领取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3.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3.4 未从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9月12日09时00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4.3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4.4 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 竞争失利补偿
本项目无失利补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7.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邮编:110000
联系人:孙丽伟
电话:024-2381451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