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华安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12029900-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华安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2,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标的名称及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一章?附件2?采购标的一览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安县水利局
地址:华安县平湖南路64号华安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15006027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漳州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50号
联系方式:0596-25687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话:0596-2568744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漳州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