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法院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清市人民法院委托,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81]SQ[GK]2022005、福清市人民法院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清市人民法院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2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SQ[GK]2022005
项目名称:福清市人民法院X光安检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960000元
投标保证金:9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504-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8(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9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1、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一”。2、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3、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5-06 12:01至2022-05-21 23:59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5-27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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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人民法院
地 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9号
联系方式:13509320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216、217室
联系方式:0591-839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庆梅、陈军
电 话:0591-8395665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三仟招标有限公司
2022-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