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143万元及以上建筑电气工程 1个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