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温江区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带宽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15202100077 |
二、项目名称 |
温江区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带宽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473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6号1栋,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府软件园B-4号楼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1:单价:830000元;包2:单价:299000元;包3:单价:19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包1:1.名称:包件1中国电信互联网出口带宽 服务时间:本项目共有3个服务期,每个服务期为1年,合同1年1签。 服务范围:温江区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租赁服务采用三家不同电信基础运营商互联网出口接入专线负载均衡、互为备份,在其中一家电信基础运营商互联网出口接入专线发生故障时,通过互为备份的另外两家电信基础运营商互联网出口接入专线继续提供服务,确保温江区整个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业务的正常运行。 服务要求:提供不低于2Gbps互联网出口专线接入服务,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须是独占带宽。同时提供不少于100个IPv4互联网固定IP地址,且为采购方专用。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包2:1.名称:包件2中国联通互联网出口带宽 服务时间:本项目共有3个服务期,每个服务期为1年,合同1年1签。 服务范围:温江区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租赁服务采用三家不同电信基础运营商互联网出口接入专线负载均衡、互为备份,在其中一家电信基础运营商互联网出口接入专线发生故障时,通过互为备份的另外两家电信基础运营商互联网出口接入专线继续提供服务,确保温江区整个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业务的正常运行。 服务要求:提供不低于1200Mpbs互联网出口专线接入服务,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须是独占带宽。同时提供不少于20个IPv4互联网固定IP地址,且为采购方专用。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包3:1.名称:包件3中国移动互联网出口带宽 服务时间:本项目共有3个服务期,每个服务期为1年,合同1年1签。 服务范围:温江区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租赁服务采用三家不同电信基础运营商互联网出口接入专线负载均衡、互为备份,在其中一家电信基础运营商互联网出口接入专线发生故障时,通过互为备份的另外两家电信基础运营商互联网出口接入专线继续提供服务,确保温江区整个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业务的正常运行。 服务要求:提供不低于900Mpbs互联网出口专线接入服务,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须是独占带宽。同时提供不少于25个IPv4互联网固定IP地址,且为采购方专用。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陈波,张谊,刘翀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0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计划文号:510115-2021-[2021]436号-001;预算品目:C030102互联网接入服务;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326000元/年(其中包件1预算金额为834000元/年、包件2预算金额为300000元/年、包件3预算金额为192000元/年)。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附件《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温江区首批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名单的公告》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财采〔2019〕49号);三、采购项目资金首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30%,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四、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 联系电话:028-82727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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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温江区社会诉求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翀;联系电话:(028) 8272113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温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魏涵;联系电话:028-8272063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魏涵 |
电话: |
028-8272063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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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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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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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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