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教育局采购中小学校护眼灯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81-00102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教育局采购中小学校护眼灯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区一小等14所学校护眼灯
供应商名称:海宁蓝地球电气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14组25号
中标(成交)金额:2,242,602.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公主屯学校等11所学校护眼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狮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208号(1209)
中标(成交)金额:2,404,7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区一小等14所学校护眼灯
货物类
名称: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
品牌:紫薇花
规格型号:LDQ-JS220/36-2 36W、LDQ220/36-2 36W
数量:4719
单价(元):475.23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公主屯学校等11所学校护眼灯
货物类
名称: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
品牌:光之力
规格型号:XTMB3012-36、XTHD3012-40N
数量:5205
单价(元):462.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震宇、武英伟、刘澎、宋贵强、高庆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区一小等14所学校护眼灯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规定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668.62(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公主屯学校等11所学校护眼灯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规定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451.8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教育局
地址:辽河大街新华路35号
联系方式:024-87507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13门
联系方式:024-31787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阳
电 话:024-317871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教育局采购中小学校护眼灯项目 (07-15)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区一小等14所学校护眼灯
供应商名称:海宁蓝地球电气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公主屯学校等11所学校护眼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狮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_页面_2.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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