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复兴镇人民政府群乐村七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四川瑞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55号三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5252021000018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复兴镇人民政府群乐村七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485292 |
最高限价 |
485292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总工期45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省外企业须持有年检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6、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时间: |
2021年01月13日到2021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四川瑞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55号三楼) |
方式: |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获取(申请资格不得转让)。本次资格预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及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须致电四川瑞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831-7998881)后及时将报名资料发至指定邮箱(1577411371@qq.com),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一并递交报名资料。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附件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成立不足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申请人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成立超过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申请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日期为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1年内)或提供2017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同时应提供审计单位相关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人员有效的相关证书(提供签署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明、主任会计师身份证明,合伙人签字的需提供合伙人身份证明等)。 (3)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日期为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1年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申请人承诺函原件。 8、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省外企业须持有年检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1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1年01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四川瑞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55号三楼)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1月20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1、政府采购计划表编号:2020-394。2、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关于《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本次资格预审方式采取半自动化抽取(电脑随机软件抽取),具体流程如下: (1)、每位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方式获取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预审资料(附上手持报名要求的介绍信或者委托书等),并签到签到表。(成功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并签到后,如果不参与全程监督则还需签“放弃全程监督表”) (2)、随机抽取流程: ①、每一位成功通过资格预审后的供应商需要现场抽取乒乓球决定自己的排序编号。(如果不参与全程监督并签字“放弃全程监督表”的供应商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代其抽取) ②、每一位成功通过资格预审后的供应商确定好自己的编号以后,在随机抽取软件里面将每一位供应商对应的编号输入,输入完成以后从小到大依次排序。 ③、每一位成功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现场监督的供应商可以投票决定: Ⅰ、抽取的次数。(例如: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规定抽取5家供应商参与,可现场投票决定抽取5次,每一次只抽取一位供应商;也可只抽取一次,直接抽取完5位供应商) Ⅱ、抽取前的预抽。(例如: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现场供应商可以投票决定预先抽取几轮,并且预先抽取的不作为最终确定结果,预抽取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3)、最终经过半自动化抽取(电脑随机软件抽取)确定的供应商可以现场就缴纳报名费并获取招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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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复兴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宜宾市高县复兴镇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穆老师;联系电话:1528366093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瑞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55号三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831-799888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话: |
0831-7998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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