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统一回收处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受南通市通州区供销合作总社的委托,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市通州区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统一回收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612-TZTY-G2022-001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统一回收处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ZC-320612-TZTY-G2022-0014
2.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统一回收处理项目
3.2022年预算金额:人民币811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2022年度最高限价为176.6万元。含农药零差率配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废弃地膜回收等三项补贴给实施主体的费用,不含补贴给农户、配供与回收网点的费用、无害化处置费用、第三方审计费用、信息平台维护费、网点建设、回收袋、考核奖励等不可竞争费634.4万元。2023、2024年合同价以本年度中标单价计算。
5.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概述:围绕农药“零差率”、全程“可追溯”、致力“惠百姓”的目标,对全区粮、油、果、蔬四大类农产品和苗木绿化用药,紧扣农药统一配送、规范经营、安全使用和农业废弃包装物分类回收、集中处理等关键环节,加强“五个统一”管理(即统一主体、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回收、统一补贴),在全区推广农药统一配供体系建设,实现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率8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
具体做法是:
(2)本项目实施范围在全区进行。
(3)实行“一条线经营”。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的企业,同时为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回收处理主体(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4)在每年生产季节前提出当季农药采购品种和数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
(5)全区范围内所有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相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用房,具备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条件,交通便捷,均可申报设立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统一回收中心网点。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审核推荐,原则上每个镇(街道)设置不少于1个中心网点,最多不超过5个,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的回收网点原则上每个村1个,作为中心网点的分点,由实施主体和中心网点负责管理。区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确认,实施主体负责与各网点签订合同,落实相关业务,并负责考核。
(6)实施主体及基层网点同时承担农药统一配供、废弃农膜及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工作。各基层网点统一配置相应的回收桶/袋,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公示回收价格,对所在地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按规定标准进行回收。实施主体在全区范围内设置3个回收中转点,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
(7)农药零差率配供建立农资统一配供电子管理系统,各网点通过终端销售管理系统,完成对各类农户基础信息数据查验和农药销售统计,实行规范化管理。镇(街道)负责日常监管审核,区供销总社在镇(街道)审核基础上进行抽查复核,区供销总社每半年委托第三方审计一次,并将最终审核结果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每半年拨付一次补助经费。
6、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5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本次招标预算811万元为2022年度总预算金额,2023、2024年实施主体不再另行招标,具体各预算总金额届时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农药配送企业应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2.方式: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2年6月14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14日9时30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
1、各潜在投标人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区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自行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风险,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提出异议或投诉。进入南通市通州区政务中心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提供苏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如需),保证顺利到达开标现场。
2、参加投标人员仅限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供销合作总社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朝阳路4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13-8651269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润和大厦8楼
联系人:俞振飞
电 话:0513-86516066
八、其他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3600元,由采购人支付。
7.本次招标代理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