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0年度云浮市郁南县历洞镇、连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1209室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322-2021-01322
项目编号:445322-2021-01322
项目名称:2020年度云浮市郁南县历洞镇、连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97,474.8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0年度云浮市郁南县历洞镇、连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2,597,474.8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
2020年度云浮市郁南县历洞镇、连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97474.84 |
2597474.84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信用记录: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上述内容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查核后将被拒绝。】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0年度云浮市郁南县历洞镇、连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支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0年度云浮市郁南县历洞镇、连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上述内容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查核后将被拒绝。】 (5)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若属广东省外的企业要求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1209室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1206室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1206室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凭以下各项资料(要求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提供完整资料的供应商的购买获取):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项须携带原件到购买磋商文件现场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本项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本公司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郁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中山二路14号
联系方式:0766-759009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01-1206房,1301-1303房
联系方式:020-837130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3570049115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