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丰县2021年小型水库设施维护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1-02421
项目编号:441521-2021-02421
项目名称:海丰县2021年小型水库设施维护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2021年小型水库设施维护养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19,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水库管理服务 |
海丰县2021年小型水库设施维护养护项目 |
1(宗) |
详见磋商文件 |
3319600.00 |
3319600.00 |
(1)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系统,并可通过系统查验供应商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相关材料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查验供应商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相关材料的书面承诺声明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函)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磋商的资格。(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同时提供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水务局
地 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
联系方式:0660-685600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海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联系方式:0660-685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金水
电 话:0660-6859128
广东海美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