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玉泉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装修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玉泉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装修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7120000655
采购文件编号:CXZB-2020-0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装修工程 |
1 |
无 |
14811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据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7、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期内); 8.其他材料 : 8.1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2提供2020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3提供2020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 8.4提供近三年内(报名截止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的承诺书或网站截图; 8.5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开户信息。 8.6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以审计报告为准),新注册企业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利润表、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财务状况资料等);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2、以上资料必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二套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A4纸)。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以代理公司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3、通过用户名密码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上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否则报名无效;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9月15日至2020年09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办公楼D座3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办公楼D座3楼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牛娜
联系电话:13848186846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崔晓波 联系电话:04716609950
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