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二批)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3号 来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 【字体:大 中 小】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3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二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二批)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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