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宋卿在采购机构论坛上新年演讲
1月5日,来自全国各地的500余名
政府采购业内人士云集首都北京,参加由政府
采购信息报、政府
采购信息网联合举办的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为了让与会代表能针对共同的话题进行集中探讨、碰撞出更多智慧的火花,本届年会还分别举办了采购机构论坛、
采购人论坛和高校论坛。
在采购机构论坛上,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宋卿就
公共采购领域价格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经验分享。
宋卿介绍,针对工程招标项目的价格分,宁波市大部分的工程都有工程量清单,造价比较明确的项目均使用标底法。标底法的价格分计算方法:一是招标方提前设置标底(具体有招标前编制需保密的固定标底和开标后结合投标平均价及权重系数的动态标底),标底下浮n%―m%为合理报价,并分段设置若干下浮率,越接近随机抽取的下浮率的价格分越高,偏离该值的均扣分。二是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可能被评委会判定为低于成本作无效标,无法认定为低于成本的其价格分按权值的60%处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得设置最低限价后,由原低于下浮限值作无效标而改之)。
标底法的优点是能防止非理性低价抢标。缺点:一是本质是抓阄法,没有价格竞争,背离了招标的“竞争择优”原则;二是设置固定下浮15%限值的科学性合理性不足,变相设置了最低限价;三是设置保密标底,存在招标人和投标人泄密串通的风险;四是动态标底存在投标人通过
围标策略影响平均价以谋取中标的风险。
同时,《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以后,宁波市面向工程配套的一些设备、材料,没有造价和清单的项目均使用性价比法。该性价比法和政府采购的性价比法不相同。其价格分计算方法:一是规定招标控制价基础上下浮n%―15%为合理报价,最高有效报价作为评标衡量值得60分,每下浮评标衡量值1%扣2分。二是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可能被评委会判定为低于成本作无效标,无法认定为低于成本的其价格分得100分且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三是按技术商务分/价格分的商数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性价比法的优点是能控制非理性低价竞争。缺点:一是设置下浮15%限值的科学性合理性不足,变相设置了最低限价;二是容易产生统一按下浮限值报价,没有价格竞争。
关于
国际招标项目价格分,因
国际招标项目价格分计算方式是直接从国际招标引进来的,和政府采购的理念相通,所以都称低价优先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综合评价法对价格评分采用的是低价优先、经济节约的原则。其价格分计算方法:一是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评标价格每偏高1%扣n分,扣完为止。二是规定投标价格低于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的,没有中标资格。 三是按价格分+技术商务分的得分最高为中标候选人。
低价优先法的优点是低价优先,鼓励理性竞争。缺点:一是设置投标平均价下浮40%限值的依据不足,对于大于40%下浮限值且无法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没有中标资格处理变相违法;二是存在投标人通过
围标策略影响平均价的风险。
而针对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在财库[2007]2号文件出台之前,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的是平均价基准法。价格分计算方法:一是基准价为有效投标人的算术平均价(不少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二是基准价的得价格权值的80%,投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减价格权值的1%,每低于基准价1%加价格权值的1%,依次类推,最高得满分,最低得0分。其优点是低价优先,鼓励理性竞争。缺点是存在投标人合谋来影响基准价的问题。
财库[2007]2号文件出台之后,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用最低价基准法。其价格分计算方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价格得分=权值×基准价/投标价格。最低价基准法的优点非常清晰就是低价优先,简便易用。缺点:一是非线性计算方式,出现超低价格后,高价得分小且之间差距很小;二是存在非理性低价抢标的风险;三是存在高价和超低价采用围标策略使得高价中标的风险。
2014年某局网上
公共服务平台(一期)软件进行了公开招标,项目预算290万元,采用最低价基准法进行综合评分,价格分15分、技术商务分85分,共有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A公司综合实力最强,技术商务分几近满分,E公司由于价格过低,其说明了没有低于成本的理由,最后评委意见不一致,通过表决方式认为不能确定其报价低于成本,经过评分由E公司中标(见表1)。
表1、最低价基准法采用低价抢标策略
投标人 |
投标价格 |
技术商务分 |
价格分 |
总分 |
名次 |
A公司 |
2380000 |
82.3 |
3.1 |
85.4 |
2 |
B公司 |
2500000 |
56.4 |
3.0 |
59.4 |
5 |
C公司 |
1880000 |
62.1 |
4.0 |
66.1 |
4 |
D公司 |
2680000 |
66.2 |
2.8 |
69.0 |
3 |
E公司 |
498000 |
70.7 |
15.0 |
85.7 |
1 |
低价抢标后的履约效果:中标后E公司存在履约时间拖延、不愿意修改软件功能、平台功能实现粗糙、平台使用效果与预期有差距等情况。
如果A公司与B公司采用如下策略:由B公司报更低价格来影响基准价,A公司能以接近预算的高价中标(见表2),因此完全可能存在高价与超低价配合围标来谋取高额利润。
表2、最低价基准法采用超低价围标使高价中标策略
投标人 |
投标价格 |
技术商务分 |
价格分 |
总分 |
名次 |
A公司 |
2880000 |
82.3 |
1.5 |
83.8 |
1 |
B公司 |
280000 |
56.4 |
15.0 |
71.4 |
3 |
C公司 |
1880000 |
62.1 |
2.2 |
64.3 |
5 |
D公司 |
2680000 |
66.2 |
1.6 |
67.8 |
4 |
E公司 |
498000 |
70.7 |
8.4 |
79.1 |
2 |
表3、采用平均价基准法时,低价抢标策略失效
投标人 |
投标价格 |
技术商务分 |
价格分 |
总分 |
名次 |
A公司 |
2380000 |
82.3 |
11.2 |
93.5 |
1 |
B公司 |
2500000 |
56.4 |
10.4 |
66.8 |
5 |
C公司 |
1880000 |
62.1 |
14.5 |
76.6 |
3 |
D公司 |
2680000 |
66.2 |
9.2 |
75.4 |
4 |
E公司 |
498000 |
70.7 |
15.0 |
85.7 |
2 |
该
案例如果采用平均价基准法,即低于平均价80%的均得满分,A公司将中标,E公司的低价抢标策略将失效,E公司若要在市场竞争中胜出,只有不断提升自身技术商务实力(见表3)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今年也在探索怎样既鼓励低价竞争,又防止恶意低价,特别是针对服务类项目,比较难以界定成本的项目,该中心制定了合理低价基准法。价格评分的原则:竞争择优、防止串围标、控制恶意低价。合理低价基准法的具体做法:一是项目市场平均价是有效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价(多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低于项目市场平均价的80%以下的投标价格,不得作为基准价;二是基准价是符合规定的投标价格中的最低投标价格;三是评审价格是投标价格经评审调整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四是价格得分=权值×基准价/评审价格,最高得满分。
表4、合理低价基准法
投标人 |
投标价格 |
技术商务分 |
价格分 |
总分 |
名次 |
A公司 |
2380000 |
82.3 |
11.8 |
94.1 |
1 |
B公司 |
2500000 |
56.4 |
11.3 |
67.7 |
5 |
C公司 |
1880000 |
62.1 |
15.0 |
77.1 |
3 |
D公司 |
2680000 |
66.2 |
10.5 |
76.7 |
4 |
E公司 |
498000 |
70.7 |
15.0 |
85.7 |
2 |
采用合理低价基准法的价格得分比较均衡,与平均价基准法(表3)得分和排序相近,能鼓励合理竞争,有效防止恶意低价抢标、
串标、围标。作者:董莹整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