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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构建“四位一体”政采监管模式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09:20

长沙构建“四位一体”政采监管模式
本报讯 今年以来,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打造“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环境。
为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长沙市财政局构建“监管+服务”模式。坚持“寓监管于服务”理念,通过积极服务帮助采购人落实自身主体责任。在日常工作中,长沙市财政局采取线上服务与线下培训、集中培训与定点指导相结合模式,加强对采购人的指导服务,及时传达政府采购政策,解答各类疑惑,确保服务到位。针对部分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流程的情况,长沙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对采购活动各环节具体要求作出进一步细化,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清单罗列并明确相应处理处罚方式,让采购人确实承担起采购主体责任。
为促进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长沙市财政局构建“监管+合作”模式。通过强化与采购代理机构的良性沟通与合作,构建良好的行业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在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日常监管方面,长沙市财政局印发《长沙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每半年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长沙市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和采购人三方共同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提升代理机构规范执业水平。同时,针对一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法律意识淡薄,业务水平较低的现状,长沙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严守职业道德、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各环节操作流程,并以年度为周期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此外,长沙市财政局通过组织培训、走访调研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难题,规避政府采购法律风险,并通过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精准服务,架起一条沟通顺畅的“连心桥”,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升业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为规范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长沙市财政局构建“监管+共建”模式。评审专家作为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对违法违规现象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处罚;评审专家也是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秩序的参与者,要与财政部门共同创建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长沙市财政局积极进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扩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邀请评审专家出具专业论证,协助投诉举报事项处理;组织各类交流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共同规范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针对一些评审专家专业不精、不熟悉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长沙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评审专家严守职业道德、规范评审行为,以年度为周期对评审专家进行考核,并将评审专家的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共享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效果。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长沙市财政局构建“监管+引导”模式。为指导供应商依法依规参与全市政府采购活动,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打造诚信践诺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长沙市财政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入场交易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管理的通知(试行)》,明确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引导其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此外,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违法违规问题,长沙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处罚,并将相关处理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共同营造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柳昊 陈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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