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信息搜索

关于取消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4日 08: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8〕141号

 

公安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告(2017年第24号,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公告),自目录清单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价格政府定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部加强对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二、代办中国公民因私签证服务机构应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经营,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自目录清单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90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8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3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